1.臺中市巨蛋體育館
因應多功能場館(主、副場館)之政策目標,故依各項需求及重要性訂定優先序位(priority),目標以打造一個屬於大家的戶外、半戶外及室內的空間,一個Arena for All,Park for All,Concert for All的空間場域:
(1)運動:舉辦國際交流活動,成為國際體育賽事交流平台,提倡運動生活化,規劃室內運動空間,培養正確運動與健康觀念。整體需求為提供1萬5,500人以上之觀眾席位。
(2)表演:本設計須容納至少13,000人以上之可售座票席位。須考量若設計為遠端舞臺型式(三面台),單側座位因搭設舞台,於演唱會時將無法售票,故設計團隊須綜合考量巨蛋整體席位以因應不同活動之變化,並達成本案之席位要求。
(3)展覽:整體需求為可舉辦相關展覽集會的大型會場。相較於臺中世貿、會展中心等展場之定位,主要在提供臺中地區另一個可選擇的展覽場所,另一方面也可補充在非賽事及非演唱會期間之場館使用率與投資回報率。
(4)主場館:主場地應至少符合籃球、排球、羽球、網球及五人制足球場等國際比賽之標準場地,並得辦理國際賽事使用(含熱身區及球員休息區),亦可作為擊劍、角力、武術、空手道、柔道、拳擊、跆拳道等多項運動項目之國際比賽與練習使用,同時也須滿足展覽、集會、各式表演活動之需求,建構為一個運動休閒中心,以達到行銷都市及市民運動參與之目的。
(5)副場館:副球場(供五種球類的練習熱身或比賽場地使用,或中小型表演、商展、發表會及小中型粉絲簽唱活動等多功能使用)、觀眾席、球員熱身休息區等。
1.臺中市巨蛋體育館
因應多功能場館(主、副場館)之政策目標,故依各項需求及重要性訂定優先序位(priority),目標以打造一個屬於大家的戶外、半戶外及室內的空間,一個Arena for All,Park for All,Concert for All的空間場域:
(1)運動:舉辦國際交流活動,成為國際體育賽事交流平台,提倡運動生活化,規劃室內運動空間,培養正確運動與健康觀念。整體需求為提供1萬5,500人以上之觀眾席位。
(2)表演:本設計須容納至少13,000人以上之可售座票席位。須考量若設計為遠端舞臺型式(三面台),單側座位因搭設舞台,於演唱會時將無法售票,故設計團隊須綜合考量巨蛋整體席位以因應不同活動之變化,並達成本案之席位要求。
(3)展覽:整體需求為可舉辦相關展覽集會的大型會場。相較於臺中世貿、會展中心等展場之定位,主要在提供臺中地區另一個可選擇的展覽場所,另一方面也可補充在非賽事及非演唱會期間之場館使用率與投資回報率。
(4)主場館:主場地應至少符合籃球、排球、羽球、網球及五人制足球場等國際比賽之標準場地,並得辦理國際賽事使用(含熱身區及球員休息區),亦可作為擊劍、角力、武術、空手道、柔道、拳擊、跆拳道等多項運動項目之國際比賽與練習使用,同時也須滿足展覽、集會、各式表演活動之需求,建構為一個運動休閒中心,以達到行銷都市及市民運動參與之目的。
(5)副場館:副球場(供五種球類的練習熱身或比賽場地使用,或中小型表演、商展、發表會及小中型粉絲簽唱活動等多功能使用)、觀眾席、球員熱身休息區等。